俄军被国际社会认为可能犯下“战争罪”
上周俄罗斯军队撤离后,在乌克兰布恰,万人坑里埋着100多名平民,乌克兰官员和独立的权利监督机构说,这是俄军犯下的战争罪行的证据。
当俄罗斯军队放弃布卡时,它留下了满街的平民尸体。人权观察组织周日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到了在包括布卡在内的俄罗斯占领的乌克兰地区发生的强奸和即决处决事件,以及其他被指控的罪行。

当地官员说,有几十具尸体被埋在那里。
在人权观察在周日发布的报告中,2月27日至3月14日期间俄罗斯军队在切尔尼戈夫、哈尔科夫和基辅地区的占领区犯下了战争罪行。该组织说,这些事件包括多次强奸和即决处决六名男子的证据,以及抢劫平民财产,包括食品、衣服和木柴。
该组织的欧洲和中亚主任威廉姆森说:“我们记录的案件相当于对乌克兰平民实施了难以言表的、蓄意的残忍和暴力,”他补充说,这些应该作为战争罪进行调查。
乌克兰已授权国际刑事法院审理在其境内犯下的罪行。3月,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说,他已向乌克兰派出一个调查小组,并为证人与法院联系开设了一个在线门户。
乌克兰总统泽伦斯基也提到了俄军犯下的战争罪行。在周日CBS播出的采访中说,他说 “人们的手被绑在背后并被斩首……孩子们被杀害并遭受酷刑。
种族灭绝、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是国际法庭打击的罪行,俄罗斯这次被指控的是“战争罪”。
战争罪的定义是“武装冲突时违反战争法或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包括“谋杀、虐待、或将被占领土上的平民居民驱逐至劳改营”,“谋杀或虐待战俘”,杀害人质、“肆意摧毁城镇和村庄,以及任何不具备正当军事或民事的破坏。”而已经有证据表明,俄罗斯这次的军事侵略行动中有杀害平民的行为。、
战争罪的来源与历史
起源
第一个系统地尝试定义广泛的战争罪的是《美国战地军队管理须知》,也被称为 “利伯法典”。该法典在美国内战期间由美国总统林肯发布,并于1863年在联邦军事人员中分发。《利伯法典》认为,”强迫敌人的臣民为战胜国政府服务是严重违反战争法的行为”,并禁止 “对被入侵国家的人肆意施暴”,包括强奸、残害和谋杀,所有这些行为都可判处死刑。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罪“判决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胜利的盟国立即召集了一个关于战争行为人的责任和刑罚执行的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报告建议在战胜国的国家法院进行战争罪审判。虽然国家元首传统上享有免于起诉的豁免权,但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大多数盟国(美国没有)希望追究他对许多违反战争法的行为的责任。然而,威廉在荷兰避难,荷兰拒绝引渡他,他也从未被审判。名单上的其余大多数战犯嫌疑人也同样设法避免了起诉,因为德国不愿意将他们交给盟国。相反,达成了一项妥协,即盟国允许少数嫌疑人在德国莱比锡的最高法院受审。这些起诉的结果是很少有人被定罪,大多数人被判处几个月到四年的监禁。

纽伦堡和东京审判
起诉战犯的重大尝试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和亚洲。在整个战争期间,盟国列举了阿道夫-希特勒的纳粹政权所犯下的暴行,并宣布他们打算惩处那些犯有战争罪的人。由美国、英国和苏联发布的1943年《莫斯科宣言》和由美国、英国和中国发布的1945年《波茨坦宣言》(后来由苏联加入),分别涉及惩罚德国和日本政府犯下的战争罪行的问题。
在战争结束时,美国、英国、苏联和法国临时政府的代表签署了《伦敦协议》,其中规定设立一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那些不在特定地理位置上发生的主要轴心国战犯。该协议得到了其他19个国家政府的支持,其中包括《纽伦堡宪章》,该宪章设立了纽伦堡法庭并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罪行进行了分类。该宪章列出了三类罪行。(1)危害和平罪,涉及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2)战争罪(或 “常规战争罪”),包括谋杀、虐待和驱逐;以及(3)反人类罪,包括对平民进行政治、种族和宗教迫害。这最后一类包括通常所说的种族灭绝。
灭绝种族一词是由美籍波兰法律学者拉斐尔-莱姆金(Raphael Lemkin)创造的,首次出现在他的作品《被占领欧洲的轴心国统治》中。占领的法律、政府的分析、补救的建议(1944年)。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的《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将灭绝种族定义为包括杀害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的成员或对其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以图全部或部分消灭该团体。该公约使种族灭绝成为一种国际罪行,可以在任何国家的法院起诉。然而,由于纽伦堡审判是在该公约之前进行的,因此纳粹战犯没有因灭绝种族罪被起诉。
纽伦堡对纳粹德国和日本前领导人战争罪的审判
位于德国纽伦堡的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了22名纳粹领导人,包括一名被缺席审判的马丁-鲍曼。审判以四种语言进行,持续了近11个月。除三名被告外,所有被告都被定罪;12人被判处死刑。其余的被告被判处长期监禁,在西柏林的斯潘道监狱服刑。随后的审判是在控制委员会第10号法律的支持下进行的,该法律用于起诉被指控的纳粹战争罪犯,他们的罪行发生在特定的地点。
被指控犯有战争罪的日本被告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该法庭是根据美国陆军将军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颁布的宪章建立的。所谓的《东京宪章》紧跟《纽伦堡宪章》。审判以英语和日语进行,持续了近两年。在25名日本被告(全部被定罪)中,7人被判处绞刑,16人被判处终身监禁,2人被判处较轻的刑期。除了那些在狱中因自然原因提前死亡的人,被监禁的日本战犯中没有一个人被判终身监禁。相反,到1958年,其余的囚犯要么被赦免,要么被假释。

二战后的”战争罪“发展
1993年5月,为了防止在前南斯拉夫各州之间的冲突中出现进一步的 “种族清洗 “行为,并恢复巴尔干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设立了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刑事法庭,通常称为前南问题国际法庭。1994年11月,联合国对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指控作出回应,设立了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正式名称为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
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管理章程对战争罪进行了广泛的定义。前南问题国际法庭被赋予对四类罪行的管辖权。(1) 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 (2) 违反战争法或战争惯例 (3) 灭绝种族罪 (4) 危害人类罪。由于认识到危害人类罪不一定涉及 “与武装冲突的关系”,并考虑到卢旺达政府专门颁布的立法,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规约将法庭的管辖权限于卢旺达领导人,而较低级别的被告则由国内法院审理。在这两个法庭中,强奸、谋杀、酷刑、驱逐出境和奴役都要受到起诉。因此,这两个法庭是首批正式承认性暴力为战争罪的国际机构之一。

最近的趋势
1998年在罗马,大约150个国家试图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刑事法院;谈判最终导致120个国家通过了一项国际刑事法院(ICC)的管理章程,该法院将永久设在海牙。该规约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拥有管辖权。该法院于2002年7月1日成立,到2016年,该规约已得到约120个国家的批准;但联合国安理会的三个常任理事国(中国、俄罗斯和美国)尚未批准该规约。
小编总结:
全球已进入21世界,在这个人人追求幸福生活,追求万物和谐共处的年代,可世界上还有一帮”匪徒“在为非作歹,烧杀抢掠。”战争罪“是国际法下的一项刑事罪,是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和处理俄罗斯的野蛮行为。可是俄罗斯在乌克兰所做的邪恶之事,杀过的无辜之人,已然木已成舟,无力回天。这个世界要做的是尽快铲除以中共俄罗斯为首的新“邪恶轴心国”,避免更多无辜的人受到伤害!!